物业费标准16年不变、物业服务企业入不敷出,上海公有住宅售后房屋管理面临一系列尴尬状况。如今,这一状况将有所改变。记者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自2012年9月1日起,上海将执行新的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据了解,这一调整将采用“分步走”的方式,2012年度仅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的收费标准,平均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上调约10元。
据悉,上海目前有180多万平方米售后公房,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标准制订于1996年。而上海的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2012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96年的270元调整到1450元,是1996年的537%。由此,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亏损经营、物业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的现象,最终影响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为了尽量减少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给业主日常生活开支带来的影响,调整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收费项目不变”是指保持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时间,每年由上海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公布最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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